一、一村一名“村长”。将法治人才资源下沉,由县“善治临泉”工作领导小组、县政法委统筹安排,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四家单位选派在职干警395名,到全县395个村担任“法治村长”,实现一村一名“法治村长”。选派人员经集中培训后,到村开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做好法治宣传;开展便民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帮助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五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协助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导督促村开展群防群治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法治村长微信群,法治村长作为村级法治服务微信群群主,吸纳村调解小组成员、乡贤、两代表一委员、返乡退休老职工、老干部、本村在外成功人士及二十名左右法律明白者为群成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协调指导。
三、严明纪律要求。每月18日为下访日,“法治村长”集中入村开展活动,每月至少到村服务1天,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建立健全公示栏,在村公示“法治村长”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投诉电话等内容,设置工作指示牌、工作桌牌和联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