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四个方面”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实施百名党建指导员下百村行动,实现村村都有1名党建指导员,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面选派第一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促进薄弱村转化提升。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冬春训”和常态培训制度,巩固深化党员发展“两考一审”,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二是激发村级干部队伍活力。广开选人视野和渠道,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每村储备不少于2名后备干部。健全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继续推进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
三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建立健全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和待遇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村干部工资、医疗、保险、养老等方面的待遇,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足额拨付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完善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运转经费的管理使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四是坚决纠正基层不正之风。开展选派纪检干部进百村工作,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