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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四项措施”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1-03-09

作者:李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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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太和县印发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四项措施”,计划力争用2-3年时间在每村至少培育1名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一是选准培育对象。按照“在现有经营主体中引导提升一批,在乡村能人中挖掘培育一批,在县内外人才中引进落户一批”的方式,采取个人申报、村级遴选、乡镇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选好选准农村产业带头人。优先把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等培育成产业发展带头人,纳入培育计划。2021年全县计划培育150名以上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二是落实支持政策。整合财政资金支持,统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项目资金,同时整合有关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农村产业带头人加快发展。围绕生产经营需求,突出精准性、绩效性,通过“三变”入股,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加强金融保险支持,优化金融支农政策,加大劝耕贷、小额创业贷款等信贷与担保支持;鼓励农业保险提标扩面,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落实用地用电政策,优先用电保障,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用地难问题。


三是实行利益联结。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区域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导向,整合要素资源。建立“带头人+经营主体+农户”“带头人+基地+农户”等机制,通过订单收购、股份合作、托管经营、务工就业等方式联结农户,开展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合作生产,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农村产业带头人进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多元化发展,加强与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手工作坊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融合,主动参与或相互配套,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强化激励考核。对示范带动强、社会效益明显的带头人,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干部、推荐各类典型进行评选表彰。把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民生工程相结合,优先安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参加相关培训,组织外出考察及参展参会。优先把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遴选为科技示范户,加强服务指导,支持带头人参与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将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内容,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年底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分类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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