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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四个结合”夯实“四事四权”工作法机制基础

阜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3-02-22

作者:姬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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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事四权”工作法开展以来,阜南县坚持以“四个结合”探索治理机制创新,做到理念与实践深度融合、“试点”与“扩面”有序衔接、指导与督查交织发力,持续释放“四事四权”工作法的机制优势。


  全面贯彻与因地制宜相结合。阜南县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关于基层治理的工作部署,在全县15个乡镇57个村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征求18家县直单位和28个乡镇的意见建议,总结提炼“五老调解室”“百姓评理说事点”“群众议事会”等成熟经验,出台指导性文件“一办法两方案”和工作流程图,让“四事”如何管、人员如何配、机制如何建在规范轨道上运行。

  先期试点与扩面推广相结合。按照“先行先试、分类实施、逐步推开”原则,分两步走做好试点推广工作,即第一阶段选择在个别乡镇进行整体推进,其余乡镇各选择3个村(社区)进行同步试点;第二阶段持续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补齐短板,形成有乡镇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单位指导与乡镇实施相结合。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一办四组”,在网格管事、“五老”调事、支部说事、群众议事等环节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24家,先后召开专项推进会4次,针对基层治理力量欠缺、服务供给不足等薄弱环节,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调度指导,全面压实试点工作责任。

  选树典型和从严督导相结合。鼓励试点单位深入挖掘选树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结合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对先进集体和个人兑现奖励,同时,将试点成效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建常态化督导内容,2022年度先后两次开展督导,发出问题交办单2批次,做到跟踪加压,督办销号。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一针一线、一枝一叶密切影响着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成色。接下来,阜南县将以更多的务实创新举措实践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持续满足基层治理的现代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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