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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评听访述”,力求考准考实干部“品德”

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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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德才兼备、以德以先”的用人导向历来是我们党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评判一名干部德的好坏,就是要注重干部日常表现,在考察过程中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的品德。

  ①正反双向“评德”。在考察干部时发放《领导干部“德”的测评表》,采取不计名方式测评。正向栏目重在“对标”,设置“理想信念坚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等方面内容,分为五个评级等次;反向测评旨在“挑刺”,设置“不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十条具体内容。2017年以来,共对提拔重用的166名县处级干部进行德的测评,回收测评表6528张,对12名民主测评分值在80分以下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②考察谈话“听德”。列举“德”的四种表象,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每种表象又列举具体衡量标准共26条,使“德”的考核具体化。注重提升考察人员专业化能力,2017年以来,先后在省组干部学院举办三期组工干部培训班,全市约500名组工干部参加培训,切实提高了组工干部考察谈话技巧等专业化能力。③深入群众“访德”。在考察环节分别在单位和社区发放考察预告,扩大监督范围,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选取部分社区人员、服务对象进行谈话,对干部在社区的日常表现,家风家教、孝老爱幼,以及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察。④年度公开“述德”。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设置履行岗位职责、关键时刻表现、对待进退留转态度、敢于担当碰硬、勇于创新、廉洁自律、家庭邻里关系七项指标,要求干部逐一、深入撰写述德报告。结合年度综合考核、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研讨等内容,要求干部在一年时间内述德不低于2次。在干部考察中将述德内容与“评德”“听德”“访德”内容相互印证,进行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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