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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人民法院:落实“一改两为”,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颍州区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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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颍州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主动作为,在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庭长汤辉带领下,深入园区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



  普法宣讲营氛围。在活动中,汤辉围绕《民法典》中与企业息息相关的合同纠纷、买卖合同解释、债权债务、合同违约风险、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条文及知识点,结合具体的典型案例,向企业职工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进一步加深了职工们对《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也让企业经营者更多地了解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点,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宣讲现场,大家意犹未尽,争相与法官进行互动,纷纷提出自己问题和困惑,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汤辉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耐心、认真地为大家一一答疑解惑。通过此次讲座和交流学习,提高了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未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巡回审判调纠纷。在园区走访中汤辉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案件审理前,颍州区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汤辉首先对企业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如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等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在2021年7月27日,原、被告签订《长期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订购产品材料镀锌管和配件。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要求发货,但被告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经催要,被告出具《材料确认函》,确认尚欠货款455000元,并约定还款时间,可被告至今仍未支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庭审中,汤辉法官结合案件事实,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常态高效送服务。颍州区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开发区法庭庭长汤辉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营造比服务、讲奉献、重实干的浓厚工作氛围,将巡回审判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利用其灵活、便捷的审理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开展法治宣传,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持续聚焦企业的司法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助力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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