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印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工作。
成立领导组织。县成立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抓好送温暖活动各项工作。
明确慰问对象。本次送温暖对象主要是: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自然灾害以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离退休老干部、百岁老人;特困残疾人家庭;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等。各单位要在原建档的基础上,进一步摸底核实各类困难人群底数,建档造册,为送温暖活动提供准确依据。
多方筹集资金。送温暖资金采取县财政拨付一部分、动员单位和个人捐献一部分的办法筹集。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捐款活动,由各口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工委负责督办。各乡镇捐款活动自行组织落实。县直单位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的捐款活动,由县直单位负责部署落实。工商户、社会团体捐款分别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负责。
严明纪律要求。慰问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残联、县老龄办分别制定各自慰问方案。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后制订全县总体慰问方案。送温暖资金全部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擅自截留或挪用。对捐款积极、行动迅速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的通报批评,对没有行动的单位给予电视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