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选派帮扶干部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全年目标顺利实现,太和县印发通知,采取“八步走”措施,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考核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述职测评。召开任职村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选派帮扶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代表驻村工作队作到村任职以来(2017年5月-12月)工作报告,并对工作队及工作队成员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每村不得少于40人,其中贫困户党员代表或村民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二是个别谈话。分别听取乡镇党政正职、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
三是实地核查。实地核查选派帮扶干部实施的扶贫发展项目,《工作日志》《双月报》,为群众所办的实事、好事,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档案,有关会议记录,向单位、社会争取的款物收支账目等。
四是逐人分析。考核组对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考核情况综合分析,逐人形成考核材料。
五是上报通气。考核组根据选派帮扶干部的努力程度、选派单位的帮扶能力和选派帮扶干部任职地的基础条件等实际情况,逐人提出考核等次,由县选派办统筹考虑后报市选派办。
六是确定等次。根据与市选派办通气后形成的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召开相关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七是结果公示。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等次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全体选派帮扶干部中公示每个人的考核等次,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八是情况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选派办会同扶贫办向选派帮扶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向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通报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