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太和县三八红旗手标兵、太和县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拟表彰太和县三八红旗手100名(含标兵10名),太和县三八红旗集体10个。通过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第一步: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公开社会推荐渠道,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二步: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人选和单位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县级以上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
第三步: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层层遴选的基础上,按照所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等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
第四步:审核评定。太和县三八红旗手评选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会,对县三八红旗手标兵和社会化推荐县三八红旗手进行评定,按照评选条件对组织渠道等额推荐的县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结果将报县妇联党组审议通过。
第五步:表彰宣传。太和县妇联将于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举行表彰活动,在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典型事迹,组织互动交流,深化三八红旗手的典型示范作用。
编辑:王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