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8时15分,省委南大门,省委书记李锦斌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惠共同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至此,全省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实现了对全省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省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24.7万人增加到58.9万人。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在我省构筑形成。
扛实责任靠前指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省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肩负起主体责任,推进改革试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也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2017年11月16日,李锦斌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亲自担任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推动解决重大问题。第二天,省委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市县两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实施进度安排》等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制定了施工图。
蓝图绘就,工作紧锣密鼓。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精心部署、高效调度,推进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各地倒排工期,对照施工图和时间表,挂图作战抓进度。省市县三级党委统筹“施工”,扛起改革主体责任。三级党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站在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
2017年12月10日,全省首家县级监察委员会在五河县挂牌成立;2017年12月29日,全省105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1月7日,全省首家市级监察委员会在宣城市挂牌成立……仅仅2个半月,中央的决策部署就在我省落地生根,改革蓝图转化成生动实践。
精准“施工”平稳转隶
“来之前,比较担心转隶后能不能适应新环境,后来市纪委的领导多次找我谈话,又主动上门家访,讲解政策,让我从思想上放下了顾虑。”原巢湖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靳安华说。
人员转隶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做好人员转隶的前期工作,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并逐一家访,做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市县两级纪委开展谈心谈话2019人次、家访1252人次,转隶干部们树立起了迎接新任务、新挑战的信心和决心。
省委、省纪委坚持把好监委班子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不搞“一刀切”,有合适人选的配齐配强,条件不具备的暂时空缺。依据我省实施方案确定的比例,全省共划转转隶编制1981名,实际转隶选调1558人。全面完成了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调整设置工作。
量才使用,精细调配人员。改革后,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78.6%、77.9%和81.4%。据初步统计,市县两级机关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编制配备到监督执纪一线,进一步凝聚了反腐败工作合力。
各级纪委、检察机关在做好人员平稳转隶的同时,也抓好案件移交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省检察院在全系统开展在办案件、案件线索、涉案款物“三项清理”。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清理案件线索1.6万余件,已移交纪委监委1.5万余件。
深度融合凝聚合力
去年12月,淮北市纪委举办了“市、县(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融合专题培训班”,对市、县(区)转隶人员以及纪委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的近10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执纪监督及审查,职务犯罪预防、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具体业务。
“听了法律课,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弄懂了一些法律概念。”一位原纪委干部表示,培训增强了自己执纪执法的本领,加快了工作融合的步伐。“通过培训,让我熟悉了纪委办案的流程,也渐渐补上监督执纪方面的短板。”一位转隶人员也表达了同样的感慨。
推动思想融合、工作磨合、力量整合,实现1+1>2的效果。全省各级纪委、监察委员会第一时间集中开展双向学习培训,让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在学习、交流中快速融合,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监察干部。为实现转隶人员转得过来、融得进去,各级纪委、监察委员会将转隶人员与纪委人员混合编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机构重新编排,在一线业务锻炼中实现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充分融合。
“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只是改革试点工作迈出的第一步,还需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监委组建后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各级纪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围绕保障监委运行已起草了150项业务制度,为改革后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