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太和县印发通报,对2017年度评选的“太和好人”进行表彰。
通报指出,根据阜阳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身边好人评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文明办开展了月评“太和好人”活动。县“太和好人”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太和好人”评选工作,经过推荐、评议、审定、投票、公示等程序,县文明办决定授予范兴侠等74人2017年度“太和好人”荣誉称号,其中助人为乐好人21人,见义勇为好人11人,敬业奉献好人21人,孝老爱亲好人19人,诚实守信好人2人。这些“太和好人”集中展示了太和人民乐善好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亲敬老的精神风貌和高贵品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要求,是全县人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通报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太和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广泛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好人、崇尚好人、礼遇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使讲道德、守道德成为全县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为我县实现“安徽十强县、皖北排头兵”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