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权力运作,防范制度风险,颍东区财政局坚持依法治局,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扎实扎紧制度笼子。
一是依规决策。按照“一把手”四不分管制度要求,重新调整明确局党组成员分管工作,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预算分配、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约束“少数”。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
三是强化内控。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防范岗位风险,激发干部活力。按照人事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条例规定,2017年通过任免、调整、轮岗方式,调整交流股室、二级机构 、乡镇财政所近20余人,有效降低岗位风险。
四是主动公开。完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务公开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2017年及时公开局机关信息以及全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相关信息2000余条,切实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