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安排下达2018年县市区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做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光伏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扶贫项目,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据悉,市财政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由县级围绕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等,自主安排实施扶贫项目。其中,沿淮行蓄洪区重点县脱贫攻坚资金2000万元,省级深度贫困县扶贫发展资金1600万元,国家级贫困县发展资金500万元,县摘帽任务贫困县发展资金3500万元,省级深度贫困村发展资金340万元,“村出列、户脱贫”扶贫发展资金70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