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东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扶贫战略,积极实施“社保兜底工程”,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兜底能力和兜底水平,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农村低保不折不扣。在2017年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两线合一”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1-2月份,全区累计保障城市低保保障对象11381人次、559.33万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0133人次、850.65万元。城乡低保人均月保障标准为510元和300元,分别比去年水平增加25元和45元,增长5.15%和22.44%;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489元/月和423元/月,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坚持托底供养、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将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2月份,累计实施农村五保供养4961人,发放农村五保补助资金333.6万元,其中分散供养4591人, 供养标准413元/月人,集中供养370人,供养标准330元/月人。同时,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实施残疾人生活救助。
三是临时救助雪中送炭。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救急难”制度,对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临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托起社会救助的底线。1-2月份,全区累计实施医疗救助23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2.12万元,年封顶线(按低保对象标准)住院救助12000元/年·人,门诊救助800元/年·人,有效防止了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