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村镇、社区、人民团体中开展评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工作
一是评选标准。全县向市推荐8至10个候选单位。具体标准是:学习理念先进。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单位文化,积极融入全民阅读,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蔚成风气,学习氛围浓厚,在区域和系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学习机制健全。学习方法切实可行,学习内容涵盖广泛,学习活动丰富多样,学习载体具有吸引力,学习制度比较完善,开展学习简便易行、科学务实,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借鉴意义。学习成效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断深入,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党组织和干部职工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主要工作在区域和系统内处于领先位置。
二是评选方法。评选活动共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单位自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准备评选材料并于7月上旬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委宣传部(讲师组)。上报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主要同志签字同意后报送。考核评审。7月中旬,由县委宣传部组织查看资料,到候选单位实地进行考察审定,7月25日将候选单位推荐到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牌和推介。8月份,由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审定,9月份公布评选结果,授予示范点标牌,在市内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适时组织各单位参观学习。
三是工作要求。坚持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既注重学习开展情况的考评,又注重评价学习推动工作取得的成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考核,好中选优。坚持创建一批巩固一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每年年底前上报一年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