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2017年颍东区级扶贫专项资金3888万元的基础上增列区本级扶贫资金1800万元。目前,2018年区本级安排的568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已纳入我区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整合范围,精准匹配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2个项目。
二是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出台了新的《颍东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扶贫资金拨付使用。
三是积极与十大工程牵头部门会商,财政与扶贫部门多次召开与各部门的业务交流会、工作碰头会。十大工程部门对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研究,找到解决办法。
四是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颍东区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扶贫资金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