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履行创建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在政治纪律上,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决不允许思想麻痹、消极应付,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工作纪律上,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对照任务分工,逐项研究重点任务,一条一条地抓好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等、不靠,真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善做善成的过硬作风,保障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稳扎稳打、逐步深入、取得实效。凡出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效能低下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将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问责。在廉洁纪律上,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重廉洁家庭建设。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谋取私利,严禁以创建为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生活纪律上,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道德修养,坚持讲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用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引领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在思想认识上、示范作用上、文明表率上领先一步,用榜样的力量、楷模的风范带动全社会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奋发进取。严禁追求低级趣味,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禁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发生。在监督检查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创建工作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创建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改进督查方式、紧盯问题整改。把监督检查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真正通过强化督查,推动责任落实、问题解决、全面达标。
市纪委监委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发展大局的高度,主动融入和服务“创建”这项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执纪监督监察职能,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