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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践行一线工作法 聚力攻坚“空壳村”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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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项目、政策向集体经济“空壳村”倾斜,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县成立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纳入领导小组,使发展集体经济与脱贫共建相结合,强化业务指导。将工作措施细化为4项15条增强操作性,建立县级抓统筹、定政策,乡镇抓督导、谋项目,村级抓落实、得实惠的工作责任链条。将“空壳村”“三有”目标拓展为“四有”目标,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坚持挂图作战,实施盘点销号,确保完成攻坚任务。

二是坚持力量下沉。明确县级聚力消除“空壳村”、乡镇合力壮大“一般村”、镇村结合巩固“先富村”的发展思路,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稳定持续”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出台《关于建立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联系帮扶单位和联系人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保乡镇制度,确定64家有帮扶能力的县直单位为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实施帮扶。同时,从联系帮扶单位选派64名分管扶贫的副职包保“空壳村”,各乡镇对125个“一般村”选派一名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帮扶

三是坚持保障下倾。在市财政为每个“空壳村”提供20万元专项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为每个“空壳村”分别配套3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同时明确,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符合规定的可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直各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在允许范围内将政策、资金、项目向集体经济“空壳村”倾斜。

四是坚持事权下放。印发《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中攻坚行动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和《太和县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明确县直单位要各领其责、各负其责,按照业务分工,加强对口指导,认真研究谋化,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对乡镇申报事关“空壳村”事宜,不违反纪律规定前提下,简化手续、畅通绿灯、特事特办,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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