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

阜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4-24

作者: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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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现场旁听庭审,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节警示教育课,特别是听了自己曾经熟悉的同事在法庭上的忏悔,心里更受到极大的震撼。我一定会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格约束自己,坚决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日前,参加完该县黄岗镇高郢村原党支部书记马之福挪用资金罪案庭审旁听,该镇耿寨村党支部书记杨子明深有感触地说。类似这样的庭审教育,阜南县纪委每年要组织10次左右。

  近年来,阜南县为进一步拓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渠道,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在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专门印发《关于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以文件制定形式明确纳入庭审警示教育的案件范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的原则、职责分工等,将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作为警示教育的一个重要方式。明确要求凡是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案发单位都必须精心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党员干部旁听,按时到庭,自觉接受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剖析查摆和教育整改工作,撰写剖析材料,分析发案原因,寻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漏洞,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同时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形成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并将教育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

  截至目前,阜南县已组织21批次80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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