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颍东区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顾恒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刘雷振、芮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安徽法院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法(办法)》《安徽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和《颍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顾恒中指出,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顾恒中要求,一要严格尊法守法用法。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行使监察权;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二要注重凝聚反腐合力。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我省出台的相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查办案件工作办法,找准职责定位、密切协作配合,要明确部门明确专人做好线索移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工作,凝聚反腐合力,不断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成效。三要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