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省长李国英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与大院大所合作支持政策,审议并通过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等。
会议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要落实工作新要求,把准农村人居环境发展规律,强化规划引领,走出一条契合我省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之路,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要完善整治新举措,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谋划形成一批政策、项目、举措,科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要健全建管新机制,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规划建设与管护,自觉创造优美生活环境,践行文明生活方式。
会议强调,制定与大院大所合作支持政策,是我省进一步加快集聚高端要素资源,建设“四个一”创新主平台的重要举措。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与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名跨国公司实验室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知名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等,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的科技创新和研发转化合作。要做好跟踪服务,主动把握创新主体需求,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地方、园区、企业需求对接,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会议指出,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巩固我省清单改革成果、完善清单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要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要尽快调整压减到位,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要加强运行评估,持续精简、优化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准确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