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工作。
通知指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发放工作补贴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市委、县委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先后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身体好、觉悟高、党性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支部书记或成员,每月给予200--300元的工作补贴(在职党员兼任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成员的不予补贴)。
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太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成员工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现行补贴标准的发放,由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所在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补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