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报道了驻人社部纪检监察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让曾经“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的有关举措和成效。
监督、问责、治病“三方面”,态度、力度、温度“三个度”,体现了教育预防惩戒并重的一贯政策,切中当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特别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给碗‘面条’再加个‘荷包蛋’”的诚意,等等,都有利于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过程中,减少负面效应,调动积极因素,弘扬清风正气,从而聚集起干事创业正能量。
“三方面”和“三个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既有所侧重,又统筹兼顾;既坚持政策严肃性,又考虑到结合不同地方或单位实际情况。
强化监督是必须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然要对腐败“零容忍”,当然要追究“谁之过”:不因位高而迁就,不因有功而宽宥,不因情况复杂而退缩,不因任重道远而懈怠。不论事大事小,只要违纪就处分,违法就法办。这些年来,高压反腐,横扫“四风”,拔出“烂树”,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试想,如果还是“雨过地皮湿”“动口不动手”“雷声大雨点小”,怎能取信于民?党内政治生活怎能发生如此显著变化?经验证明,党的各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有旗帜鲜明的态度;对各种贪腐行为,一定要有一查到底的行动。这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同时,对于那些犯了错误而又承认错误、积极改正的同志,也应该真心实意地“拉一把”,给他们“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治病救人是全面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治病是根本,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另一方面,惩也是为了治。党员干部犯错误,只要没有走上绝路,能治的还是要治,能帮的还是要帮,能救的尽量救。这也是对党员干部负责任。同时,也要把丑话说在前面:在反对腐败的问题上,没有理由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放松要求。纪律无例外,红线不可碰。有些错误不能犯,有些跟头不能跌,犯了不可原谅,摔倒了恐怕再也没有机会爬起来。领导干部应该识大体、看大局,明是非、知轻重。
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当然是出于治病救人的良好愿望;但能不能重新站起来,则取决于个人的态度。有的人因为超标用车而受到处罚,感到这是小题大做,怨气不小;有的人因为公款吃喝而被处分自交钱款,感到这是不近人情,不以为然;有的人因为大操大办而被通报批评,感到这是多管闲事,牢骚满腹;有的人在岗不履职,导致工作失误而被问责,大呼冤哉枉哉……犯了错误却不承认错误,反而认为是别人找茬,“故意过不去”,或者认为自己运气不佳,“撞到枪口上”。基于这种认识,即使侥幸被原谅了,恐怕也帮扶不起来,而往往会屡错屡犯,酿成由小过到大错、一错到底的悲剧。
对党组织来说,对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上的过失甚至错误,要做具体分析,并视其态度依规依纪依法、合情合理做好工作。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帮一帮的,就不要往外推。当然,帮助不是大事化小、轻描淡写甚至曲意庇护,而是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那些犯了错误而又诚心改正的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