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意义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科学阐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属性,仍然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从不同视角出发,我们当然可以揭示出马克思主义的不同理论属性,例如其实践性、人民性、党性、革命性、创新性等,但从当前人们易于产生错误认识的角度看,需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属性。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具有科学性。众所周知,科学之所以是科学,不仅因为其具有系统的思想观点和理论形式,更重要的是能够以科学的方法和理念客观地反映事实,勇于直面矛盾,不断追求真理,从而获得经受得住历史和实践检验的规律性认识。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具有完备的理论形式。马克思主义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从实践观点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共同构成了严整的理论体系。其次,具备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一文中,对其方法即辩证法进行了阐释,他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实际上,唯物辩证法只是其方法论基础,而对于具体研究,马克思则要求自己首先“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此一论述为他按照辩证法的原则叙述现实的运动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再次,具有理论的开放性。马克思主义总是站在时代高度,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时俱进,积极吸收和改造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最后,也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真理性已被马克思主义产生170年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历程所证实。当代中国所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及所展现出的光明前景,使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力量更加充满信心。
马克思主义又是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的阶级或集团根本利益的观念反映,主要表现为政治法律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教育、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一般认为,意识形态是与阶级利益密切相关的观念体系,本质上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反映。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了批判,认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隐瞒了作为其产生的客观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真实本质,为社会生活中经济和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做辩护。马克思认为,我们在考察历史进程时,就不能“把统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阶级本身分割开来,使这些思想独立化”,不能“不顾生产这些思想的条件和它们的生产者而硬说该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是这些或那些思想”,也就是说,不能“不考虑这些思想的基础——个人和历史环境”。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考察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现象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
列宁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论阐发中,把意识形态、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和科学看成是一个东西,并且强调意识形态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功能。意识形态总要代表某种利益发声,其性质从根本上取决于它所代表的利益的性质。马克思主义要维护和“实现绝大多数人本身的真正利益”。从学理上说,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的正义性,源于生产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及人民群众的主体性。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只是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性质的认识上往往陷入非此即彼的思维误区。我们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并不是忽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因为科学不能脱离价值,特别是社会科学,虽然解决问题以客观地反映社会事实为前提,但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总是蕴含着价值立场或利益趋向。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正是通过正确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与无产阶级及全人类的历史命运和解放道路展现出来的。我们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也决不能忽视和弱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意识形态是否揭示了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运动变化中的客观事实,是否客观而深刻地反映了本阶级或集团的根本利益,是否正确地处理自身与各种社会思潮之间的关系,其思想观点是否构成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思想传播方式以得到人们认同等,这些都是推动意识形态发展所不能回避的科学问题,对马克思主义来说也是如此。不同的是,“科学愈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于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愿望”。也就是说,从本质而言,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与其他意识形态相比,更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