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及共青团十八大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工作;审议通过《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省级与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青年和共青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抓好学习培训,抓好宣传宣讲,抓好贯彻落实。要坚定不移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青年、党建带团建,确保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工作者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要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和改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围绕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个政治责任,着力有效地联系青年、影响青年、服务青年;围绕服务大局这条工作主线,着力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全省中心工作。要坚定不移深化共青团改革,坚持刀刃向内,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在基层落地。要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强化革命性锻造,真正让共青团焕发新活力、实现新作为。
会议强调,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两个《实施办法》,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也是完善我省表彰奖励制度的重要举措。要把握原则、突出科学谋划,加强表彰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抓好表彰项目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确保功勋荣誉制度有效管用、稳定持久。要规范操作、突出正向激励,严格评选质量和标准,及时挖掘和发现各领域重大典型和突出人物,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严格监督、突出规范实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进行效果评估,确保中央表彰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着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破除质量提升瓶颈,着力改革质量发展体制,全面提升我省经济素质和质量效率。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让质量第一成为安徽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会议强调,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要抓住关键,积极稳妥推进,明确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体现渐进性,全面落实国家基础标准、体现兜底性,规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体现差异性。要强化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省级财政要落实省级承担的支出责任,市县财政要确保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