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太和县部署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7-27

作者:

浏览次数:2823

为从严从实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为第二阶段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注入新的活力,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

通知指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教育和防止广大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举措。省委、市委关于在全省、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的方案,对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以查处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

通知强调,突出选取案例,作为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内容。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近年来发生在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具有典型性、教育性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包括姓名、原职务、简要违纪违法事实、处分情况),作为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没有发生案件的单位可从市、县选编印发的典型案例剖析读本中进行梳理,列出清单,作为学习讨论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突出多种形式警示教育,依托“三会一课”制度来开展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上党课为基本形式,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依托“党员活动日”活动来开展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图片展、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通知要求,要把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以上率下、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主办单位: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阜阳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阜阳市党员教育中心
阜阳先锋网编辑部:0558-2235046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王路151号阜阳市司法局沿街楼5楼
技术支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设计制作:网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