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近日,阜南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全县2017年以来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纪律处分坚决执行到位,防止纪律处分打“白条”。
制定下发方案。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从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纪律严肃性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把自查、检查工作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实效。
细化检查内容。结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案件执行工作相关规定,逐项列明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处分期内上岗考勤、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奖励(评先评优)情况,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行政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的办理情况等方面。
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自查清理,排查本单位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过边查边改方式,及时纠正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并上报自查报告。
开展抽查督办。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受处分人个人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抽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或组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执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