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中央财政分两批共下达阜阳市各县(市、区)专项资金2.43亿元,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实施。
专项资金将全部用于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阜阳市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省级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底前全部开工,2019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值得一提的是,专项资金中有4449万元为“切块下达”,分配给阜阳市5个贫困县,同时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重点支持贫困县发展,进一步助力贫困县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