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大督查“利剑出鞘”,在各地引发不小反响:有的直击百姓“痛点”,有的组织连夜整改,有的表态一查到底……近年来范围最广、内容最多、任务最重的这次大督查,以雷厉风行的扎实作风释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正在推动政策落地、促进工作落实。
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各种督查常常有,但“大督查”不常见。这次“大督查”亮点不少,比如首次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广泛开展“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创新提出“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的督查设计等,都有独到之处。更为重要的是,这次“大督查”集中体现了督查内容、方式、机制等方面的集成创新,从一个侧面折射了本届政府治理体系的全面升级。
“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督查与被督查注定是一场复杂的博弈,督查者希望全面掌握实情,被督查者难免掩盖问题。一些地方迎接督查已有“丰富经验”,如果督查方式搞“老套路”,就可能深入不下去,发现不了真问题,结果沦为认认真真“走过场”。如何破解难题?“开门搞督查”正是关键之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实地督查,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帮助各督查组了解掌握更多线索,许多问题因此浮出水面,进入督查组视野:有的地方货车查验竟然排队四五天,有的城市交管部门层层加码乱收费,有的跨省就医刷社保卡结账好政策“悬空”……发现真问题,督查就能督到关键处,查到点子上。
发现和解决问题,是督查工作的最终追求。鲜明的问题导向正是这次大督查的可贵之处。撇开实地督查直奔问题不说,即使各地组织的全面自查也与一般自查不同。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要求,在自查情况报告中,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以上。落实好60%的硬杠杠,就能避免说成绩连篇累牍、谈问题一笔带过的自查通病。尤其令人称道的是,实地督查采取“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1”是“综合督查”,“5”是“专题督查”)的方式更为科学合理。其中“地方特色”督查,即主要按照“一省一策”原则,督查了解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区域、地方发展重要部署情况,这种设计契合地方实际,凸显地方特色,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地方个性问题,推动各地创造性地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当然,督查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督查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否配套。这次大督查之所以力度大、影响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奖惩并举、赏罚分明。对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工程项目严重滞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作为乱作为、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对地方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作为研究提出2018年督查激励名单的重要参考。言必行、行必果,一手抓问责,一手抓激励,才能有力震慑少数干部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大督查撬动大落实,大督查推动大发展。大督查既要解决眼下具体问题,又要解决长远制度问题。究其根本,行政督查是政府管理链条中紧跟决策、执行之后的监督环节,直接关系到行政执行水平、政府运转质量和行政效率。因此,要认真总结大督查经验,不断完善行政督查机制,着力打通决策、执行、监督的大循环,有效突破政策制定、执行、落地过程中的各种“堵点”。惟其如此,才能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形成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努力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吴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