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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税务局召开2018年9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廉政专题)会议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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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太和县税务局在县局六楼党员活动室召开2018年9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廉政专题)会议,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芳主持会议,县局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大家观看了《坚定理想信念,共产党员不准参与邪教》警示教育影片,告诫全体党员必须旗帜鲜明反对邪教、抵御邪教渗透。

随后,大家集中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市、县级税务局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8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等内容。

会上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以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和体会开展了集中研讨。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鸿飞作中心发言,部分单位负责人作讨论发言。

最后,刘芳总结并强调:一、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此次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二、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县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全面升华,全体党员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员干部自我约束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按照市局党委、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近期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知识测试,各个党支部书记要牢记“一岗双责”带头领学,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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