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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和平年代祭英烈,只因不忘来时路

编辑部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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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

  透过岁月的尘烟,我们看到一幅幅为获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不懈奋斗的壮烈画卷。“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英勇奋斗,成千上万的烈士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誓言和行动,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核。铭记英烈,就是铭记民族的历史。

  时光荏苒,新中国成立69年后的今天,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中国正重回世界舞台中央,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如此之近,更加不能忘却革命先烈为之流血牺牲的革命精神。守望英烈,就是守望国家的未来。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如何对待英雄烈士,关系到全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我们都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烈们。这不仅是一种内在精神发展的需要,更是一个民族得以永续的血脉。

  党的十八大以来,铭记历史、缅怀英烈,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们勇于向亵渎英烈的行为亮剑,依法保护了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英雄的名誉权,彰显了法律的正义与庄严。9月28日,叶挺将军家属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摩摩公司公开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这一判决显示了国家惩治侵犯英烈名誉行为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以法律捍卫历史的高度共识。

  今天,我们拥有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广阔的发展前景,也面临应对转型发展的困难。从打赢脱贫攻坚战、革除体制机制的积弊,到啃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硬骨头,改革发展之路不会一片坦途,存在着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各种风险挑战。新征程上,始终葆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真挚的爱国情怀、无畏的英雄气概、无私的奉献精神,我们才能闯过难关、越过沟坎,朝着既定目标开拓进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每一次铭记,都是为了汲取精神动力;每一次回望,都是为了新的出发。让我们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在新的长征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创造无愧于历史的新荣光,书写无愧于时代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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