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餐”是吃喝风的新变种,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之为“一桌餐”。
“一桌餐”是顶风违纪行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公款吃喝设置了硬红线,看似保险无比的“一桌餐”,同样会让官员被“一锅端”。
以下这些饭,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吃:
一是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二是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三是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四是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五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六是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七是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八是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