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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编辑部

来源:阜阳日报

发布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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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机关党员小张又给“纪律先生”留言,说看了上一期《“纪律先生”在身边》,明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修订的原因,小张还想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纪律先生”如是说】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

  《总则》部分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在总体要求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等。

  《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增加了对下列行为的处理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信仰宗教。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诬告陷害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部分修改、补充了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干部选任工作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调整干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廉洁纪律部分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行为做出处分规定。群众纪律部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工作纪律部分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生活纪律部分增加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纪律先生”提醒】《条例》的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和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的《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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