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颍东区召开脱贫攻坚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汇报会。区委副书记王显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芮磊主持会议。8个督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8个督查组组长分别汇报了涉及5个乡镇街道、16个村(居)的脱贫攻坚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王显明要求,一是推进时间上要抓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既抓紧督查整改的时间,又抓紧镇村整改时间,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二是督查指导上要抓细。理清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方法、加强业务指导,在新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的基础上,还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措施。三是问题整改上要抓实。立行立改的要及时督办,上报整改的要积极会商,限期整改的要明确时限,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不反弹。四是纪律要求上要抓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程序、推动工作;提升作风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督实查,确保实效。
芮磊强调,一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分类汇总,及时报送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二要把握好统筹结合。统筹督查内容,突出督查重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见效;统筹督查力量,严格落实“先会商后现场不过夜全建档开好会”十五字工作法,规范督查机制。三要把握好质量标准。对没有按照既定序时进度整改的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严肃追责,责令限期整改,提高整改质量,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