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机构改革期间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消费卡等;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烟酒、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严禁在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秘场所组织聚餐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服务和管理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各种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纠正“四风”、严守“两节”期间纪律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前研究、提前部署、提前警示,加强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各部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下大气力解决“四风”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有力震慑。要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实时举报。要严肃整治“两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谋取私利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对防范工作失责失查、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