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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用好“第一种形态” 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

阜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01-09

作者:巩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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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阜南县纪委监委注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不断转变监督“理念”,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力促全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阜南县纪委监委引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立足监督首要职责,实现工作重心从“事后问责”到“事前提醒教育”转变,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在开展党员干部约谈过程中,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原则,对约谈内容进行个性化设置。为规范程序,县纪委监委要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详细记录每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并按照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分类整理归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后要根据相关情况如实填写《登记表》并报县纪委监委汇总统计,确保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范运用。

  为保障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能够熟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阜南县纪委监委还定期采取专题讲座、跟班学习、跟案学习等方式,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业务能力。

  去年,阜南县1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00人次占72.5%,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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