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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通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情况

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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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实施以来抽查核实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通报》指出,“两项法规”印发以来,我市共组织抽查核实591人次。总体上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日益深入人心,如实报告率逐年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断增强,对党忠诚老实、廉洁齐家的政治品格进一步砥砺形成。


  《通报》同时指出,“两项法规”贯彻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发生漏报、瞒报行为仍较严重,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抽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49人次、提醒谈话26人次,诫勉处理30人次,取消考察(任用)资格5人。


  《通报》强调,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要求各地、各单位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加大“两项法规”的学习教育力度,认真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签把关,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市委组织部将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查核发现存在漏报、瞒报问题的,该诫勉的诫勉,该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的取消资格,确保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利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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