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阜南县新村镇在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体镇干部、各村书记及后备干部参加,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张亮主持。
会上,镇党委书记张亮向全体干部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条款和内容,要明确村党支部的定位,加强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做好群众工作。其主要分为总则、组织设施、职责任务、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以及附则。
张亮强调农村党组织有两大职责:第一是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村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二是积极传播党策民意,农村党组织在党的最前沿,处于第一线,与群众最接近的位置,是党和村民联系的纽带,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都是通过基层组织逐级反映至上级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张亮要求各村党支部要加强宣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快、更好带领群众走向致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