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杨桥中队)中队长潘克龙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燃油费200元;太和县税镇镇副镇长王智恒违规接受邹桥村党总支书记邹某某邀请到桂林旅游,并由其支付相关费用47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旅游费用予以退还……诸如此类通报并没有什么“猛料”,为何要扭住不放,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背后的道理不难理解,“作风问题看似事小,实际上是天大的事。”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擦亮作风建设名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年,全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盯紧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围绕“三公”经费开支,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问题,采取“常抓不懈经常查”“围绕节点重点查”“上下联动交叉查”等方式,组织各类检查120次,对131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224人次,有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委以上率下,市纪委班子成员带头,围绕文风会风、服务群众、“四风”变异、担当作为等6个方面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形成专题报告68个,查摆问题65个,制定整改措施87条。针对机关通病的20种具体表现精准施治,集中开展反对和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经验主义、马虎主义、好人主义等“五种不良作风”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善作善为。
“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仍然难办,跑了五六次还没办好。”针对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推拖卡拿”四个方面的问题,在专项整治当月就通报曝光了3起推、卡、拿问题。
2018年,我市还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见招拆招。持续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公车私用等7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制定规章制度125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两个专项整治“回头看”,纠正处理违规经商办企业45人,查处“酒桌办公”问题12起,处理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对“四风”问题既要动辄则咎,更需着眼长远,建章立制。为此,我市制定了《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对操办规模和标准具体细化,坚决防止大操大办,引导公职人员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同时设立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举报电话,开启全天候“探照灯”,织密监督之网,让“四风”无处藏身、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