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中共太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县领导杨波、刘牧愚、齐安民、杨代军、潘江徽、刘健、鲍黎、孙秀剑、丁志凯、海治国、于群、丁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县委书记杨波主持。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的《太和县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和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议宣布了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太和县机构改革方案》,对《太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表决通过了《太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太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杨波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杨波强调,要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机构改革作为头等大事,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专项协调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归口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各政策业务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统筹好党政机构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整体效应;统筹好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营造浓厚氛围,严明改革纪律,严格督查问效,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杨波要求,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精心组织实施,周密部署安排,严明纪律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动员部署、干部选配、机构组建、职能界定、工作衔接等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