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专程派员走访阜阳市人大代表、新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浩新,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在列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团讨论中,颍州区代表团代表葛浩新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院主要负责人获悉后,高度重视,安排分管负责人主动对接,了解具体情况认真解决。
近年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面深刻地领会三部法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牢固树立尊重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代表的观念,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机关在人大的监督下,更加独立公正的行使检察权,在执法办案中,该院强化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意识,依法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司法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促进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该院出台《关于加强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办法》,对如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联系走访人大代表等做出了详尽规定,构建责任明确、组织有序、联系及时、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