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重要论述,在感受一位大国领袖真境界、大情怀的同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也受到真切的激励和鞭策。
“无我”境界,既是我国传统文化追求的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深深根植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基因中。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历史性成就,更是秉承着一种真正的“无我”精神。尤其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从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制定八项规定,深刻指出“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到历次中央纪委全会振聋发聩的“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再到今年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坚决抵制中央领导同志亲属、身边人员违规干预等行为的明确要求,无不体现出坚定的决心和顽强的意志,体现出大无畏的、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正是这种天下为公、无私无畏的浩然正气,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重大责任。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应当努力从中华传统文化和党的优良传统中汲取养分,用至真、至信、至诚的情怀涵养“无我”的境界,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执法铁军,不辜负时代、领袖和人民的殷殷嘱托。
涵养“无我”境界,才有始终坚守的忠诚。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品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对党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既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坚守。“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一般地、一时地、有条件地讲忠诚容易做到,而把忠诚坚守终生,特别是在重大考验面前不犹疑、不动摇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无我”,方能笃定信仰,“任尔东西南北风”,才能不为困难所惧、不为流言所惑,才能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要不断激励自己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信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让忠诚成为自己心中的灯塔、凝聚精气神的灵魂,始终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
涵养“无我”境界,才有纯粹无瑕的干净。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铁的人”,自己首先要变成“铁打的人”,自身廉洁过硬是执纪执法最大的底气。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世外桃源”,更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随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影响力的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期望越来越高,纪检监察干部被拉拢腐蚀甚至被“围猎”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经受的考验更加严峻。“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如果私心杂念重,整天打着自己的“小九九”,早晚会被各种诱惑打倒,被歪风侵蚀,最终背弃入党初心、背离党性宗旨。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无我”,才能放大内心的格局,把干净刻入骨髓、融入血液,战胜自己、管住小节,始终坚守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和敏感性,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自身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涵养“无我”境界,才有舍我其谁的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是得罪人的事,纪检监察干部是得罪人的人。讲原则还是讲面子、讲党性还是讲私情、讲法纪还是讲关系,成为经常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形式新表现,敢不敢查、敢不敢挖、敢不敢管,也会是经常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的命题。如果拿着自己的得失利弊、进退留转反复权衡,就会被“自我”困住,遇到困难绕道走,面对矛盾打太极,就不可能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无我”,才有发自内心的勇毅,才有全面从严治党舍我其谁的担当,才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大胸怀。要努力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坚守党性原则,做勇于斗争的“战士”,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斗争到底,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闻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