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
二是着力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统筹规范督査检查考核工作、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通知要求,大幅度精简文件、会议,优化改进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活动。
三是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持续深化“严转提促”活动,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坚决反对和整治“五种不良作风”,深入推进“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治理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机关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是持续推进党建、业务一体化发展。以强党建为统领,围绕“136”党建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组织保障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搭建有效工作载体,探索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与本部门、本行业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党员教育与提升岗位履职能力相结合,将党建督查与业务督查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中心、推进工作中展现新作为。
五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导成立机关党委的部门单位设立机关纪委,领导机关纪委开展好工作。配齐纪检干部,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查摆、梳理廉政风险点。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