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新马集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采取“三强化”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助力全镇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纪律要求。为确保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承担禁烧任务的包村工作人员,每天到村协助开展禁烧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度;工作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包村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秸秆禁烧期间无故不得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秸秆禁烧专项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的形式,对各村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禁烧措施执行情况、宣传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切实保证包村工作人员在村,防火点人员在岗。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秸秆禁烧期间,镇纪委将高频次、全方位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落实、禁烧措施不到位、擅自离岗、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