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现实需要。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从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等多方面,为人才向“下”流与留提供了制度保障。
治国安邦,人才为先。让广大人才在基层进得去、沉得下、留得住、干得欢,不仅要有留人的物质“硬件”,还要有留住“人心”的“软环境”,让每一位向“下”的人才都吃上一颗“定心丸”。当前,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时间紧、任务重,一些基层地区受工作环境、思想观念、引才政策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人才荒”。比如,一些基层地区因为环境条件差强人意,缺乏吸引人才的发展平台,导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出现“孔雀东南飞”;一些地方用人观念相对滞后,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招引人才时硬性规定学历、职称、毕业院校等要求,人才考核评价标准脱离实际,导致缺乏留住人才的良好生态;一些地方一味把目光聚焦在外来的“凤凰”如何生蛋,而长期忽视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任用,以至于本土人才大量流失;一些地方更是因为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但不够系统,多数呈“碎片化”状态,缺乏落地生根的刚性约束,实用性不足、执行力不强,导致政策成为“口头支票”,致使人才产生不满情绪引起“回流”。人才如何流下来、留得住,成为摆在基层面前的重要课题。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下好人才“一盘棋”。要全面宣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让人才在心里认同基层。要完善基层人才评价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突出基层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实行职称评审向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岗位倾斜政策。要实施基层人才乐业工程,支持基层更新配备必要的办公家具、生活设施、文体设备。要关注基层人才身心健康,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定期组织人才健康检查、交友联谊等活动,当好人才“生活保姆”。要建立基层一线人才奖励和荣誉制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岗位工作和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激励,增强基层人才职业荣誉感和价值感。(范文斌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