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副局长杨春,从警28年,屡破大案要案,但获得的荣誉竟比一些普通民警还要少——这位扫黑英雄最令人崇敬的,是他殚精竭虑却淡泊名利,葆有一颗“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质朴初心。
对于荣誉和名利,杨春“拒绝是常态,接受是例外”。杨春任蕉城刑侦大队大队长以来,大队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共90人次,战功赫赫的杨春却只获得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仅有的3次记功,也都是在领导力促之下,杨春勉为其难接受的。
生死瞬间冲锋在前,名利之际甘居人后,杨春看淡名利、忘却生死的高风亮节,源自他对警察岗位的执着坚守,对公安事业的笃定追求,更彰显了人民公仆的“无我”初心。
对待名利的态度,反映着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境界。杨春择一业、终一生,28年如一日奋战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倾尽毕生精力把“人民警察”做到了极致。荣不足喜、胜不足骄,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杨春为党员干部锚定了一个崭新坐标。当我们为取得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当思“已到凌云仍虚心”的谦逊;当我们为追逐名利的失意而抱憾时,应怀“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气度。
山不争高自成峰。淡泊名利的杨春更像一座屹立不倒的山峰,当我们行到半山时抬头仰望,可以检视自己的脚步是不是踏实、方向有没有偏离、信心是否还坚定。
名利淡如水,事业重如山。淡泊名利既是一种精神追求,更需转化为无私奉献的具体行动,时代呼唤更多不务空名、兢兢业业、苦干实干的“杨春式”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