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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纪委:三措并举扎实有效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阜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吕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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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阜南县纪委监委通过个人自学、领导领学、干部互学等三种方式,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学习。

  个人自学。对照原文学习27条,强化自身对问责条例的研学,做到入脑入心;同时,积极运用“淮上清风”微信公众号、机关微信群等网络平台,第一时间推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条例》的相关解读,让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条例》是如何改、增、删的,从而加深对《条例》新规定、新精神、新导向的理解,切实提高全县纪检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认识。

  领导领学。通过机关每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从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到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从修订前后《条例》全文的逐条逐项对比说明到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均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说明、讲解。

  干部互学。通过党支部学习研讨交流会等方式开展互学,大家结合自身执纪监督实践和对《条例》的理解,谈心得、讲体会,纷纷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对问责程序的健全规范,使审批流程更加明确具体,给问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操作指南,也能使问责工作真正发挥弘扬正能量、鼓励新担当、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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