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反映新组建的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定位,充分吸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进一步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作出了新的规范,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理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校因党而立、为党而办,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条例》明确将坚持党校姓党放在办学原则的首要位置,并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这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尤其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品格和治理能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要把握好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政治取向,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与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将党校姓党落实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党校(行政学院)既是党的政治学校,又是党的重要机关,从一个侧面反映党的干部状况乃至党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校风学风大为改观,得到学员肯定和社会好评。《条例》明确把坚持从严治校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进一步确立了有利于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各项制度规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坚持制度管校,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树立制度权威,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保持和巩固校风学风治理的良好态势,牢固树立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把党校办成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质量是党校(行政学院)安身立命之本,质量高则党校兴,质量强则党校强。《条例》明确把质量立校作为办学重要原则,在教学科研咨询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中都提出质量要求,积极回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办学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解决制约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突出问题提供了明确思路和切实措施。贯彻落实《条例》,要抓好提高教学科研质量这个重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抓好建立健全办学质量评估这个保障,不断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水平。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开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