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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部署开展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2019年度考核工作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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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做好全县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2019年度考核工作。

通知指出,考核对象为省、市、县统一选派到村任职且2019年度在村工作6个月以上的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于2019年12月中旬前完成。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等次按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扶贫专干分类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类别的35%,且不占选派帮扶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通知强调,考核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以选派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取得的成效、党员群众的口碑为主要依据,看平时、看成效、看结果。重点了解选派帮扶干部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选派工作制度落实等内容,全面了解选派帮扶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县委组织部会同县选派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赴选派帮扶干部任职村开展实地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原则,采取工作述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参加述职测评会议人数每村不得少于40人,贫困户党员代表或村民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通知强调,各考核组在充分征求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意见后,结合实地考核情况,形成选派帮扶干部评价材料和考核等次建议,报县选派协调办;县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选派帮扶干部日常表现,充分征求县级扶贫、纪检、巡察、综治、信访、卫健等部门意见,提出县级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市选派协调办审核后确定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等次。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等次将在任职村及当地选派帮扶干部中进行公示。考核工作结束后,县选派协调办向选派帮扶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并向所在乡镇党委和帮扶单位通报。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作为其在帮扶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同时作为帮扶单位定点扶贫考核重要依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县及时将《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反馈至帮扶单位并存入个人档案。

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前,县将对考核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任务,交待方法,提出要求。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各考核组要对考核情况做好全程记录,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公平公正、独立客观、实事求是地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切实提高考核精准度和公信度。各乡镇要根据选派帮扶干部任职村人数印制选派帮扶干部年度测评表,及时与选派村、选派帮扶干部通气,指导每人撰写好述职报告,周密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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