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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三严查”确保防疫期间消费安全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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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监管物资价格,严查哄抬物价行为。在相关经营户张贴《关于稳定相关商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及《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规范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75人次,检查防护产品相关经营户2004户次,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防护产品案件7起,查处哄抬物价案件2起、未明码标价销售防护产品案件5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

二是保障药械供应,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加强抗病毒、清热解毒类药品、医用口罩等相关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在保障物资正常供应的同时,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累计检查相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27家次,抽查抗病毒药品193批次,立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3件,扣押车辆3辆,没收违法销售的口罩类防护物资12000多个。

三是受理投诉举报,严查消费热点问题。积极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防护产品价格等热点问题,及时梳理投诉信息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查办,对涉及的违法线索依法进行查处。自1月23日以来,共受理涉及防护产品价格投诉举报559件,已办结416起。通告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控物资违法案件二起,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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